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隔十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5月19日 中纪委官网) 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是对自身错误的充分认知,是诚心悔过的具体表现。主动向党和人民交代自身问题,摆正态度主动接受党纪国法处理,体现了违纪违法者在高压震慑下和政策感召下,对组织的信任与依靠,也体现了其自我救赎、改过自新、清白做人的渴求。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误入歧途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在组织的教育、引导下,才能避免越陷越深,方能抓住机会重归正道。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更加织密监督之网,更加重拳猛击腐败现象,在持续高压下,无论腐败分子多么狡猾,最终都逃不过党纪法规的制裁。据有关统计,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腐败分子主动投案,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 况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本就是党一贯坚持的原则。严管厚爱,宽严相济,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是我党最大限度守护好“森林”的温情之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党和国家绝不会给腐败分子留出任何逃避党纪国法严惩的出路,但永远愿意为“回头是岸”的醒悟者敞开怀抱。这也警醒那些正游走迷失于腐败歧途的党员干部们,前方是以穷途末路,投案自首方是自我救赎之正道。(南县 汤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