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并不是简单的一“减”了之,更不是降低工作标准。只有做到减负增效、脱虚向实,挤干形式主义的水分,增加实干担当的养分,实现“修枝剪叶”与“浇水施肥”相统一,才能防范松绑减负后打折扣、软作为、不作为等问题。(5月20日 人民网) 不久前,中办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各地也积极践行“减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干部们纷纷表示,会议少了,材料短了,检查精简了,责任状也少签了,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提高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上去。从“减负”的结果来看,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内容确实减少了,但干部该干的实事没有少,该担的责任还得担。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认为“减负”就是“少做些事,少担点责”,开始放松自身责任担当,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少做些事、少担点责”是思想“总开关”开始松懈的表现。一直以来,不少干部潜意识里就有“做不做事工资都一样”“做得越多错得越多”的思想,现在终于等到“减负”这股“东风”。一些干部就趁机拿“减负”做挡箭牌,开始消极怠工,工作大打折扣,应付检查主要靠搞关系、“蒙混过关”,最终造成领导干着急,群众也不满意。 “少做些事、少担点责”也是能力上“不过关”的外在诉求。过去不少干部总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这使他们养成了“稿来稿去”“精准填表”的习惯。长此以往,导致一些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没有提升,需要在实践中冲锋献阵的时候,以“这事我不会干”为理由退给他人。这种“大事干不了,小事常出错”的状况,无法为高质量发展出力献策。 “少做些事,少担点责”说到底就是部分干部想借“减负”之名为自己“减责”,这种想法是万万不行的。对干部来说,要转变观念,职责之内的事情,要自觉主动的去执行,不能非得等到领导发“十二道金牌”,才“被逼着”去干。同时,还要在工作机制和人事管理制度上找方法。“减负”之后,任务、要求、责任不能变,对工作的分解部署和对工作实效的考核检查“一个都不能少”,每项工作还是要责任到人,考核提拔干部,要用真实的数据、结果说话,让老百姓的感受说话。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做为、不懈奋斗的目的。(蓝山县纪委监委 刘开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