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经湘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违规查询并向他人提供房屋信息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经查,违纪人员周前新,原系湘潭市房产局工作人员。2016年6月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一并划入市国土资源局。 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国土资源局纪委迅速开展调查,查实周前新在2009-2014年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查询并向他人提供房屋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行为已违反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及《城市房地产权档案管理办法》,依据《城市房地产权档案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周前新警告处分。 (湘潭在线 记者 肖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