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汉寿县公安局关于“11.2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情况通报 11月22日上午11时40分,汉寿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警称:汉寿县大杨镇水军西路有人被打伤。 接警后,处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现场群众将伤者周某(女,54岁)送往医院救治,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黄某(女,65岁)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黄某与周某系邻居,因房屋问题发生口角,引发冲突。过程中,黄某用一块红瓦砸中周某头部,导致周某头部受伤倒地。 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羁押至常德市看守所。 11月25日下午18时许,受害人周某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