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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区:发挥监督作用 破解公租房“不公”顽疾

时间:2021-12-16 10:08来源:三湘风纪网 责任编辑:刘艳

  “原来我住在由学生寝室改造成的宿舍里,4个老师睡上下铺,挤在不足10平米的宿舍里,生活很不方便。感谢党和政府的公租房政策,改善了老师的居住条件,给我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中心学校的段曦老师提到即将入住位于学校后面的公租房时,喜悦之情洋溢在脸上。

  将和段曦老师一同入住石盖塘公租房小区的老师共有115位。他们能顺利入住公租房,得益于北湖区开展的深化公共租赁住房领域专项整治。
 

  把脉问诊:深挖广查公租房领域乱象

  “之前,公租房领域由于分配、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等原因,出现了许多乱象,引起了社会上的高度关注,对公租房政策的顺利实施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北湖区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对公租房领域乱象亮剑,切实破解公租房‘不公’顽疾,让‘民心工程’真正得民心。”北湖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中简称“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长李小洪说。

  2019年5月,北湖区启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工作,对转让、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承租公租房、改变所承租房用途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持续进行整治。今年10月,为了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北湖区开展了深化公共租住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全区公租项目在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权力寻租、优亲厚友、闲置转租等公租房“不公”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自2019年以来专项整治中长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整治。

  北湖区纪检监察干部曾频介绍说:“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发现公租房领域存在诸多问题。曾有人举报称,社会上有人四处传言,只要花钱就可以帮人拿到公租房名额,甚至给3万元钱就可以买到一套公租房。在公租房小区里,一些失去承租资格的人长期霸占公租房;有些承租人擅自改变公租房用途,违规违法开展经营性活动,公然开设麻将馆、私房菜馆、理发店、按摩店等;有些租户长期拖欠租金;有些租户将公租房长期闲置;有些租户转借、转租甚至转卖公租房。”
 

  刮骨疗毒:依法查处公租房领域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采取受理举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约谈提醒、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推动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公租房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北湖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伍军说。

  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查和区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中,工作人员对1362份申请公租房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时发现,其中有643户的申报材料中的乡镇(街道)、社区等部门公章、企业印章是伪造的。针对如此大数量的造假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调度住建、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深挖细查。

  经调查,发现了曹某、何某等人涉及公租房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今年3月,曹某因涉嫌违法假造申请材料、诈骗群众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今年8月,何某因涉嫌违法转卖公租房、诈骗群众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公租房申请、管理中发生如此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相关主管职能部门难辞其咎。区纪委监委对涉嫌失职的有关公职人员进行了查处。因在公租房资料收集、初审、联合审查和管理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区住建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予以诫勉问责,区住建局时任分管领导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及2名有关工作人员予以政务记过处分。
 

  对症下药: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效果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效果,区纪委监委向区住建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提出了严实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清理整治等要求,督促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区住建局根据公租房运营及管理实际情况,于2020年9月制定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推进公租房规范化管理。

  截至今年11月,北湖区共清查出转借转租、改变房屋使用、无故闲置等各类违规承租户共1034户。对77户转借转租、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租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整改到位,对石盖塘公租房小区长期拖欠租金且拒不腾退的72户江源水库移民开展了整体清退行动,并追缴了42个月租金,共计35万余元。

  区纪委监委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帮助本该享受公租房优惠政策的群众得到帮扶和实惠。参加过对越反击战的陈某是重点优抚对象,区纪委监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他解决了亲戚家附近的公租房,方便亲人照顾,为他解决了实际困难。(北湖区纪委 柏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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