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派驻纪检组监督推动县公安机关侦办1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移送起诉案件12起。” 东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东安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长江禁捕退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室+组+部门”联动,力度不减,高位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监督推动全县上下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单、开展“以案示警”宣传和主题征文等形式,努力提高退捕渔民和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全面营造“禁渔令”生威氛围。同时,畅通网站、微信公众号、12388等监督举报渠道,举报电话24小时在线,对长江禁捕退捕领域信访件及时转办、严查严办。
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各方面要素保障、渔民妥善安置和生计保障等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做好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及时研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县无退捕渔民上访。今年以来,全县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13个,推动整改13个。
持续加大查纠力度。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在禁捕退捕工作中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坚决严肃予以追责问责。特别是加大对工作推进不力、禁而不绝、禁而不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督促相关镇和部门以案促改、完善制度。(东安县纪委监委 叶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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