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学党史、办实事、解民忧”,攸县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抓手,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近日,攸县纪委监委下发《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聚焦党员干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10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方案》列出10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具体表现:“亲”而不“清”的问题,与企业主、投资商勾肩搭背,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站台或提篮子等问题;“清”而不“亲”的问题,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的各项减免政策,利企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等问题;既不“清”又不“亲”的问题,落实利企政策打折扣,选择性放权、随意性执法、偏好式定策,搞优亲厚友等问题;“最多跑一次”变成“再多跑一次”的问题,不落实“一门式”受理、“一网式”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让企业出现“多次跑”“往返跑”等问题;“衙门八字开,不见代理门不开”的问题,办事窗口效率低,非代理不受理,无代理难办理,将权力移给内部关联性强的中介或代理机构等问题;管理服务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在“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及“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中不担当、不尽职、不尽责等问题;当“二传手”相互推诿的问题,在审批、备案、服务、办事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限办结或者态度粗暴、方法简单、颐指气使、拖沓敷衍,对重大问题“躲、绕、推、拖”等问题;执法和审批中索拿卡要的问题,以工作经费、赞助费等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或以检查、稽查、执法等名义刁难、报复、勒索企业问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产业项目建设中的“四不两烂”问题等。
针对以上10类具体表现,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对照自查,全面梳理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
同时,县专项整治办以企业和投资者诉求为风向标,一方面采取召开政企座谈会、入企走访、印发征求意见函、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倾听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收集企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采取定向督查、驻点检查、不定期核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挖掘相关问题线索。对一般性的共性问题,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对突出的、典型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理,一律通报曝光。(攸县纪委监委 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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