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慧明,2019年11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80万元,上缴国库。(7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赵慧明“有权就任性”,在担任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把纪律和规矩抛一边,目无集体领导,独断专行,习惯于一个人说了算,听不进批评的声音,容不得不同的意见,搞“小圈子”。为了培植自己的势力,他“热心”提拔对自己“忠心”之人,把上下级关系异化为人身依附关系,对亲近之人的请托给予特殊照顾,最终害人害己,损害党的事业,破坏政治生态。
为维系“小圈子”利益,盛行“潜规则”,办事开“便利门”,发展走“快通道”,监管“开绿灯”,从而导致党的政策法规执行“走样”,不落实处,即使上级三令五申,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小圈子”表象是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其本质是权力结盟、利益“共享”。少数领导干部以所管行业、所辖领域为据点,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公共资源作为结交“筹码”,以“权利”维系团体关系,形成权钱交易、人身依附、对抗法纪、抱团腐败的利益集团,任人唯亲、任人唯近成为“常态”,其背后是不能见光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权力蜕变为利益互换的筹码,滋生腐败的肥沃土壤。圈子利益集团成为依法治国、深入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颗“毒瘤”,必须痛下决心,彻底割除。
“小圈子”不是简单的纪律和作风问题,而是挑战法律权威和道德底线。“小圈子”不铲除就易产生“窝案”“串案”和集体腐败,既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也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小圈子”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敢于“亮剑”,果断出拳,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突出问题导向,搞好警示教育,讲清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明确底线,把握红线,在心灵深入形成强大的震慑。安排落马人员现身说法,剖析“小圈子”典型案例,认识危害,引起警醒。净化政治生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增强选人用人的公开透明度,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干部轮岗交流,避免近亲繁殖。坚持民主集中制,克服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阳光操作、规范运行。落实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尤其是党委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红脸出汗”,及时“咬耳扯袖”,唯如此,方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南岳区纪委监委 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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