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及时打到贫困户的扶贫周转金,却兜兜转转了20个月,直至镇纪委督办,才到了贫困户手里。近日,四川省叙永县观兴镇山关村党支部书记杜平因漠视群众诉求,拖延办理贫困户扶贫周转金问题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7月2日)
贫困群众翘首以盼用于发展生产渡过难关的扶贫周转金却被基层村干部玩弄于股掌之中,要不是镇纪委督办,估计一时半会也到不了贫困群众手中,着实让人可恨!
无独有偶,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敖包图嘎查胡克志时隔13年才拿到自己的补偿款,这两万多元房屋补偿款还是胡克志经人指点后,专门到镇政府咨询,且通过阿拉善左旗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世涛,才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款,真可谓一折三波也,那为何一等就是13年?其实是被敖包图嘎查村委会主任葛某冒领了,并私自从嘎查集体账户中取出据为己有。
这两笔钱,一个拖延了20个月,另一个更是隔了13年,都是通过上级纪委督办才回到群众手中,钱虽然回来了,但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手中的“微”权力搞“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的感受更为真切,也更为反感、痛恨,最终会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动摇党的根基。
“微”权力导致的“微腐败”,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有的“小公权、大任性”,以权谋私,少数基层干部将手中公共“小权力”沦为牟取私利的“大利器”,违规任性利用权力捞取好处;有的“巧隐形、悄侵占”,乱收私分,由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有些村干部侵占私分三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巧立名、谋私利”,吃拿卡要;有的“劫公利、济内戚”,优亲厚友,在土拆迁改造、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低保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等等。微腐败虽然“吸血”不多,但其害如“虎”也。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究其原因,多是因为“微权力”失控所致,部分基层村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党性修养差,一些乡镇管党治党能力缺失,对村干部监管不严,虽建立了制度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加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导致多数制度沦为“稻草人”,再加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不严谨,村(社区)干部又掌握大量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初始分配权、具体事务的发言权和决定权,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容易导致微权力滥用,滋生“微腐败”。
防止微权力被滥用,必须用“明规矩”破“潜规则”,给基层微权力套上“紧箍咒”,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首先要开列基层村干部微权力清单,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必须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用权行为,绘制权力运行图,确保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其次要制定完善违反“微权力”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强化警示震慑。要构筑完善农村“微权力”监督体系,建立和推行集公开、投诉、处理、评议于一体的群众监督制度,将广大群众的监督作为管住微权力的有力抓手。最后,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运用好“身边事”警示教育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从而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衡东县纪委县监委 申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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