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人接受审查调查,46人受到组织处理,17人被解除劳动合同,收缴违纪资金37.9万余元……”近日,媒体披露了我省浏阳市查处治超领域违纪窝案的情况,一条线索撕破了浏阳的货车超限超载“潜规则”,牵出了75名违纪人员。(6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条线索牵出75名违纪者,这结果不仅令办案人员一惊,也会让读者目瞪口呆。一条线索,就查出75名涉案的执法人员,虽然其职务不高,岗位似乎也不特别重要,平均收的钱也不多,但他们拿了好处费后,通风报信者有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者有之,结果让检查如同虚设,处罚流于形式,如果把他们串起来,这就是一种可怕的现象:75个人身陷治理超限超载的“潜规则”中,就会让人觉得收取好处费、接受吃请等是治超中的“惯例”,“潜规则”背后衍生出的作风问题,严重啃噬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潜规则”顾名思义就是不成文的规定,是指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给执法单位或个人以好处,让利益最大化。与其它贿赂相比,“潜规则”不仅具有长期性,还具有隐蔽性。这不,在浏阳市治超领域违纪窝案中,就是社会人员汤某充当掮客,暗中向执法人员行贿,为超限超载货车提供“解难服务”,帮助违规货车司机规避执法检查或者减轻、免予处罚,让“潜规则”在治理超限超载中横行霸道。
这种治理超限超载中的“潜规则”,也许有人认为送者心甘情愿,以“解难服务”为荣;拿者心安理得,以“收受好处”为乐,这算不上是耻辱和违法行为。其实,这种所谓的“潜规则”是一种严重的“腐蚀剂”,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上述一条线索牵出75个受贿人,涉案金额达37.9万余元,这对我们执法者不啻是个振聋发聩的警示,我们对此类“潜规则”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破解治超中的“潜规则”,一靠严惩。我们要主动作为,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的监督,对涉及收受贿赂的执法人员一律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运用“潜规则”进行暗箱操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二靠预防。我们要加强合作,协同作战,建立预防体系。通过日常监管,分析治超“潜规则”发生的特点、规律及形式,找出管理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与漏洞,把预防治超“潜规则”融入到规范权力运行之中,让“潜规则”在严密的防护网中暴露在阳光下,让治超不再在“潜规则”中横行,让一条线索牵出75只硕鼠的惊天窝案不再上演。(澧县纪委监委 何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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