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全国共有204家单位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其中,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获得命名,湖南省仅8个单位获此荣誉。 近年来,永州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目前已创建成功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
近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全国共有204家单位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其中,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获得命名,湖南省仅8个单位获此荣誉。 近年来,永州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目前已创建成功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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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带”工程 助力执行攻坚——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党建与执行工作比翼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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