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沈超)“感谢各位执行法官替我申请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感谢你们!”近日,当坐在轮椅上的小程拿到5万元司法救助支票时,一脸灿烂。
故事还得从2017年说起……
2017年6月22日下午3时,小程搭乘其母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从零陵区梳子铺乡往东安县石期市镇方向行使,行至珠山镇渣塘路段时,与桑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小程左下肢截肢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小程构成五级伤残。零陵区法院认定本次事故造成小程各项经济损失71万余元,根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决桑某某承担2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小程的父母多次找桑某某商量赔偿事宜,桑某某均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赔偿。迫于无奈,小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1月份,小程向零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到全宏伟法官名下,通过法院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桑某某有银行存款、工商、国土、房产、车辆、证券、网络银行等财产线索。
全宏伟法官通过阅卷和调查了解发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情况都不是很好,小程的母亲身患卵巢囊肿等多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小程的爷爷长期卧床不起,需要人照料起居,只有靠其父亲撑起整个家庭,但因为其父亲无技术技能,只能靠体力做工,工资收入微薄,因其家庭条件困难,被评为“贫困户”;被执行人桑某某有一个残疾儿子,需要照顾,家里除了种田之外,并没有其他收入。
“当了解到双方家庭情况时,我的心里也是咯噔一下,单纯从执行的角度来讲,这个案件确实是执行不能案件。”现在谈起小程的案件,全宏伟稍微松了一口气。
4月20日,鉴于桑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全宏伟团队一行驱车奔赴东安县石期市镇桑某某家,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所进行体检时,桑某某因其身体条件不符合拘留条件,未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我儿子的案子难道就这样不管了吗?他才十岁啊!”当得知桑某某因为身体不符合拘留条件,未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后,本来寄希望于采取拘留措施后能够拿回一些赔偿款的,希望破灭后,情绪显得十分激动。
执行法官一边抚慰小程父亲的情绪,一边向其透露准备为小程申请司法救助的执行思路。在得知该情况后,小程的父亲显得将信将疑。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小程申请省级司法救助。”当小程的父亲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将司法救助的资料准备好送到执行法官面前时,执行法官跟小程的父亲保证。
“小程的情况十分困难,符合救助条件,我们一定会按省级司法救助资金程序上报,努力为他争取救助资金5万元。”司法救助听证会上,当区政法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们听了执行法官汇报后,都为小程的遭遇感到惋惜,当场表态。
于是,才有了上述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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