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沈超)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一村妇为了治疗自己的经常性头疼,竟然非法种植罂粟574株而触犯刑法。近日,零陵区法院审理了被告人蒋某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被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回放】
被告人蒋某玉听人说罂粟果实可以治疗经常性头疼,于是,蒋某玉便萌生了种植罂粟治病的念头。2015年1月份,蒋某玉得知邻居有罂粟种子,就到邻居家讨了一些种子回来种植。2015年2月27日,当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块农田疑似非法种植了罂粟,民警遂对该事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确定蒋某玉为该地罂粟的种植者,且在询问过程中,蒋某玉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当场将发现的罂粟以予铲除,经清点该处共种植574株。2015年10月22日,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罂粟。
【庭审现场】
庭审时,被告人蒋某玉辩称,其种植罂粟只是为了治疗自己多年以来的经常性头疼,自己是个文盲,不识字、不懂法,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玉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秩序,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蒋某玉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蒋秋玉犯罪情节轻微,为了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在我国一些偏远农村,确实流传着关于罂粟果实可以治病的偏方,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老百姓身体不舒服一定要相信科学,去医院治疗,不要迷信偏方,否则不但病没有治好,反而触犯刑法锒铛入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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