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道县基层党建办下发了建整扶贫工作“十不准”,严格扶贫工作纪律。 一是驻村工作组员在驻点村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所在乡镇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工作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
近日,道县基层党建办下发了建整扶贫工作“十不准”,严格扶贫工作纪律。 一是驻村工作组员在驻点村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所在乡镇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服从工作组长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准各行其事。二是驻村工作组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不准擅离岗位。三是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必须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在驻村工作期间,工作组员请假由驻点的分管领导批假。四是工作组要结合驻点村实际,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科学决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准劳民伤财。五是工作组要搞好与驻点村干部、群众的团结,不准讲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话和做有损县委、县政府及工作组形象的事。六是驻村工作组员要严于律己,不给群众增加负担,不准索要和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农村土特产品。七是驻村工作组员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八是工作组要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扶贫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挪用、挤占、骗取、套取、贪污扶贫资金,不得在采购扶贫物质中收取回扣。九是工作组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不准用扶贫资金请客送礼、开支接待费、报销差旅费、列支伙食费。十是扶贫资金收支要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定期向村民公开,每个项目完成后和工作组撤离前,详细张榜公布。所公布收支项目不准巧立名目,必须真实。 (作者: 蒋品国 ) Tags:不准 严格 扶贫 工作 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