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东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东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是明确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及要求。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在2010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对东安县涉重金属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规模化养殖业的环境监管,确保农村环境安全。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的污水处理厂,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是明确工作措施和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充分发挥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解决环境问题,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作者:雷 东) Tags:并举 开展 环保 专项 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