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20日上午,经东安检察院牵头,由县委政法委领导主持的,因上访人刘ⅹⅹ不服东安县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的听证会在横塘镇政府会议室召开。 16年前,珠山镇某村民刘某某因不明原因死亡。在其死亡之前,曾因...
4月20日上午,经东安检察院牵头,由县委政法委领导主持的,因上访人刘ⅹⅹ不服东安县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的听证会在横塘镇政府会议室召开。 16年前,珠山镇某村民刘某某因不明原因死亡。在其死亡之前,曾因赌博被东安公安机关处理过,不久刘某某就意外死亡。刘某某之侄儿刘ⅹⅹ以其叔刘某某被东安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为由,向检察机关控告公安干警兰某刑讯逼供致人死亡,要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东安检察院受理后,当即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大量的证据,认为公安干警兰某刑讯逼供的事实不存在,遂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将不立案的原因告知上访人刘ⅹⅹ。刘ⅹⅹ不服,先后多次赴省、市有关部门控告、上访。 为公平公正并彻底解决刘ⅹⅹ上访的问题,经东安县委政法委同意,决定由东安检察院牵头并由县政法委领导主持一次听证会,会议地点定在上访人所在地的横塘镇政府会议室。会议邀请了司法界、律师界、政府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等各界人士共九人参加听证。会上,上访人刘ⅹⅹ与案件承办人就本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事实,各自提出自己的证据和观点,并进行了反复的质证和激烈的辩论……。经过3个多小时的论辨,最后由听证人员对本案进行评议。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所调查的事实是公正的,其结论真实可信,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也是认真负责的。因此,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不予立案的结论。 (作者:东安县人民检察院 刘东方) Tags:安检 检察 检察院 牵头 召开 听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