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一女子集资诈骗270余万获刑6年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曾来生、廖慧)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丁某华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以来,被告人丁某华虚构安化县梅城镇洢水名都小区房地产、梅城镇名园汽贸车行投资急需资金的事实,向投资人作出月息10%、20%、30%、40%不等的回报及到期返本的虚假承诺。非法向刘某花、张某红等人集资,数额从几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共计集资272万元,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高额利息、购车、购房、旅游及日常生活开支,目前尚有被害人吴某华、熊某梅等人735500元无法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