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郭惠)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改革推进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升级配置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湘潭县检察院案管科高度重视,及时协调部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及时传达省院要求,组织培训。培训班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壮光主持,院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改版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增加的新内容、面临的新挑战、办案模式变革及文书审批权限调整等新变化、办案单元组建及轮案规则等,并运用投屏软件现场演示改版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相关操作,详细讲解了个人权限、变更办案单元、不在位申请、联席会议等需重点关注的内容,重点讲解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信息采集表》。
加强与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结合权力清单等相关规定,梳理法律文书,明确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权限,把每一项职权与相关的法律文书、工作文书进行一一对应,确保权限配置的科学化及个性化需求。明确检察官应当在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领导下承办案件,组织检察辅助人员办理案件或者开展检察业务管理工作,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决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履职行为应承担相应司法责任,保障办案活动有序运行。
案管办全面统筹,对上报的信息采集表进行统一审核和汇总。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办案组织、系统权限、轮次规则、协同办案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汇总审核。
此次升级是自2013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最大的一次结构性和功能性升级,是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而进行的升级,应用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增了一些配套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的功能和模块,升级内容涉及大量的信息采集和后台基础配置。因此,努力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司法责任制完善优化工作,是案管部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力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