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彭玉辉 陈彬)为了打击企业偷排、超标排放行为,湘潭县成立了以唐仁光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局长刘新玉、环保局党组书记胡勇任副组长,环保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5月2日至5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企业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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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进行排查
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股室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集中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将日常监管、行政许可、固危废管理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从严从快打击企业偷排、超标排污行为。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湘潭县环保局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报件为导向,共检查企业30多家,下达责改文书12家,立案查处11家,拟处罚金额300余万元,其中,涉及到行政许可类未批先建的4家,拟处罚24万余元,涉及到大气污染物超标处罚的190余万元,涉及到水污染超标排放的26万余元,涉及到噪声及固废处罚的在60余万元。共检查涉重涉危企业6家,分别是康大工贸、玉桥化工、亿鑫锌业、瑞兴锌业、恒盛化工、艾力特。此次专项检查,虽然没有发现超标和偷排情况,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危险废物的台账不健全,部分单位的生产台账与危险废物台账不相匹配,二是标识标牌不规范,有的单位虽然悬挂有标识标牌,但未严格按规范制作或是悬挂位置不合理,三是部分单位的固危废未严格进行分区堆存;四是部分单位的现场清洁生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湘潭县环保局下达执法文书,要求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完善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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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存在问题 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行政处罚和打击措施,对我县排污企业起到了有效的警示教育作用,从而提升企业对环境守法的自觉性。下一步,湘潭县环保局还将把此项工作继续作为执法工作中的重点,加强对排污企业偷排、超标排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