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颜钰)在4月2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湘潭县检察院作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唯一代表,就该院监督判处实刑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的主要做法进行典型发言,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及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湘晖总结了该县在清理判处实行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共计清理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罪犯40人,纠正31人;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施行手术取出罪犯体内异物的意见》,实施手术取异并交付执行1人。同时,就取得上述成绩的主要做法进行了简要汇报:一是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积极作为、注重协调,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三是勇于担当,建章立制,打造规范化工作样本;四是强化实施,跟进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对该院在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提出,刑事执行检察事业正处于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不断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增光添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