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芷检办)为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由虚到实、由软到硬,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实效,怀化市芷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人大、县政府和县监察委协调沟通,将检察监督与政府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督相结合,近期建立了三个机制,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将检察建议回复和整改情况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评估考核。芷江县政府办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芷江侗族自治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及示范单位创建评议方案》,明确全县行政机关未认真落实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检察建议的,每件/次扣2分,扣分不保底。 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人大监督。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不执行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并定期不定期地就检察建议的发放、落实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邀请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检查等形式监督检查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与县纪委、县监察委建立案件协作机制。通过与县纪委、县监察委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反馈、共同监督、联席会议等方式,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对规定时间内不回复检察建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采纳落实检察建议事项的,根据相关规定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县监察委处理;县监察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线索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县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以召开联席会议形式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