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从明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长沙城乡重度残疾人每月可分别享受60元/人、40元/人的生活补助。昨日,市政府出台长沙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政策,该制度将惠及全市2.8万余名重度残疾人。 根据该政策,具...
从明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长沙城乡重度残疾人每月可分别享受60元/人、40元/人的生活补助。昨日,市政府出台长沙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政策,该制度将惠及全市2.8万余名重度残疾人。
根据该政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固定性收入,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享受补助。低保金不作为重度残疾人的固定收入。成年重度残疾人是指年满18周岁的各类一、二级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非农业户口按60元/人·月的标准,农业户口按40元/人·月标准,由所在区县(市)民政局发放补助金。申领补助金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审核、各区、县(市)残联审批程序执行。 目前,在长沙31万残疾人朋友中,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有2.8万余人,发放补助金每年需投入2000余万元。 相关链接 六类重度残疾人暂不享受补助 一、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社区就业等形式享有工资待遇的; 二、被征地后按月领取生活补贴费的; 三、在工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自谋职业或通过其他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的,以残疾人本人名义或本人为主从事规模养殖业、自由职业且月收入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五、以残疾人本人物业出租获得经济收入且高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六、由政府各级组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五保户”。 ( 李卓) Tags:长沙 重度 残疾 残疾人 生活 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