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德德景园小区保安和业主冲突后续进展 此前报道:常德一小区保安殴打业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5月14日上午,常德德景园小区发生一起因停车费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武陵公安分局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目前,德景园小区业主冉某(女,33岁,桃源县人)因驾车撞伤保安、故意砸毁保安亭电脑,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德景园保安朱某(男,19岁,鼎城区人)因故意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现将案情通报如下: 一、冉某驾车撞伤保安并打 砸保安亭电脑的事发经过。 5月14日上午,均没购买车位的德景园业主蒋某(女32岁,临澧县人)、冉某驾车先后从地下车库驶出时,因拒付当天20元的停车费保安人员发生了争吵,后蒋某同意支付10元停车费获保安放行,但紧随其后的冉某仍拒付停车费,并紧跟蒋某的前车企图闯杆驶出车库。见此情况,保安朱某立即上前挡在两车之间制止,冉某仍继续驾车前行紧跟前车,导致朱某小腿被夹伤(后经第一中医院检查为小腿软组织挫伤)。发生冲突后,冉某再下车进入保安收费岗亭,用键盘打砸电脑显示屏,导致键盘和屏幕损 毁。 二、朱某殴打打人的事发经过。 在冉某与保安发生争 执时,蒋某通过微信群邀集业主徐某(男,34岁,张家界人)等多人前来参与。在其他业主尚未抵达现场之前,蒋某和其儿子(与蒋某同车出行,未成年人)已经下车,在争 吵过程中,蒋某儿子突然从后背抱住保安箍抠,导致气氛紧张,但因涉及未成年人,双方较为理性,此时事态并没有明显升级。 徐某等20余名业主抵达现场后,重点针对保安朱某实施语言辱 骂,并发生了推搡等肢体接触,在双方多人推 搡过程中,蒋某等多人倒地,被送往第一人民中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为轻微挫伤,无大碍。在冲突过程中,朱某飞腿踢向行为较为过激的徐某(并非网上视频所传的倒地女子,无明显伤情)。 三、相关违法人员的处理情况。 发生肢体冲突后,业主方和保安方均拨打电话报警,武陵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处置,将涉案双方带到白马湖派出所调查处理:按照涉案人员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冉某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故意殴打他人)规定对保安朱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违法人员冉某因自身原来的病情原因,常德市公安局拘留所根据《拘留所条例》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公民在遇到事情时,务必保持高度冷静和自制,切勿粗暴鲁莽行事,造成违法甚至犯罪后果的,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红网常德站 记者 李彩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