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文左龙) “全体起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判决被告人姚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这是昨天下午,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审判长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审法官廖小平亲自担任。
近年来,该院通过司法改革,院领导亲自开庭审理案件已成为新常态。 为充实办案力量,树立榜样作用,创新组建动态团队,由院领导带头办案,解决了个别团队临时缺人、或案件积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等问题。动态团队的主审法官由具有审判资格的院领导或退线院领导组成,他们与其他审判团队成员另行组成审判团队办理案件,并对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做法,不仅回归了法院领导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有效发挥了优质审判资源的重要作用,而且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促进了其他主审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主审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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