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湖南民生在线-湖南在线民生频道-湖南民生在线新闻网-湖南民生新闻网-湖南民生在线网-湖南民生频道

当前位置: > 地 方 > 常 德 >

澧县两名专偷“人情款”的窃贼获刑

时间:2015-11-15 09:22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刘爱民 邓 杰)8月8日,澧县人民法院对3名专偷“人情款”的被告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田某和卢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五年和三年,并处罚金。15名县人大代表受邀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在闭庭后对该案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刘爱民 邓 杰)8月8日,澧县人民法院对3名专偷“人情款”的被告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田某和卢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五年和三年,并处罚金。15名县人大...  湖南民生在线讯(刘爱民  邓 杰)8月8日,澧县人民法院对3名专偷“人情款”的被告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田某和卢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五年和三年,并处罚金。15名县人大代表受邀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在闭庭后对该案的审理进行了评议。   2012年11月至2014年2月间,被告人刘某某、田某、卢某某伙同张某某(在逃)预谋盗窃后,白天在农村寻找办喜事的人家,晚上趁被害人及亲属疲劳疏于防备之际,将被害人收的“人情款”洗劫一空。被告人先后在澧县张公庙镇、梦溪镇、大堰当镇、澧阳镇以及津市市李家铺乡等地,盗窃作案8次,盗得现金24.4万元。其中刘某某参与作案8次,盗得现金24.4万元,分得赃款11.1万元;田某参与作案6次,盗得现金20.2万元,分得赃款7.7万元;卢某某参与作案2次,盗得现金8万元,分得赃款2.5万元。归案后,三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某系主犯;被告人田某、卢某某系从犯;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退缴了全部赃款;被告人刘某某、田某系累犯。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