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程学明 邓杰)庹某某年逾六十,系澧县杨家坊乡某村村民。2012年6月澧县杨家坊水泥厂破产解散时,庹某某前去收购旧家具,发现一房间内有1盒电雷管(100枚)和4枚散落在地面的雷管,遂拿回... 湖南民生在线讯(程学明 邓杰)庹某某年逾六十,系澧县杨家坊乡某村村民。2012年6月澧县杨家坊水泥厂破产解散时,庹某某前去收购旧家具,发现一房间内有1盒电雷管(100枚)和4枚散落在地面的雷管,遂拿回家中欲找机会出卖获利。 2014年2月19日晚,庹某某酒后与家人发生冲突,扬言用储存于家中的雷管炸毁自家房屋,公安干警接其家人报警后赶至现场,将庹某某控制并收缴雷管104枚。经鉴定,其中100枚属瞬发电雷管,4枚属延时电雷管,均属爆炸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庹某某违反国家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储存爆炸物品,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庹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于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