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余娜)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3月3日上午,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首次在办案区对一起危险驾驶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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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该案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以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做了详细的说明。随后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分别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全过程均在“镜头下”完成。随后,技术人员立即将同步录音录像过程刻录成光盘并按照“一案一盘”的原则,交由承办人随案归档,让整个认罪认罚过程有证可查,有据可依。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升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透明度、公信力及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每一起认罪认罚案件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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