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分管财务工作,怎么就在票据上审批签字了?”2020年11月,双牌县委第四巡察组入驻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常规巡察,翻看财务凭证时,巡察人员在一张大学生见习人员工资发放表上发现了异常。
随后,巡察组详细查阅凭证中的相关票据,统计到2017年时发现,该中心共造册发放了8名大学生见习人员10个月的工资,其中1-5月份的工资发放表,居然是6月8日开始负责单位经费支出一支笔审批的主管领导盘某,在2月25日、3月15日、4月15日、5月15日、6月5日审批签字的。
巡察人员仔细辨认,工资发放表上几名大学生的签名笔迹高度相似。巡察组调取该中心2017年人员信息表上,没有见习生的名单,中心也无法提供8人的电话号码。财务凭证存在疑点,又无法联系见习人员确认,巡察组决定找票据上的审核人员逐一了解情况。“你6月份才分管财务工作,怎么2月份就开始审批签字了?”巡察组最先请来负责经费审批的办公室主任盘某,把2017年1-5月份的大学生实习工资发放表递过去。
“这些是我补签的。”看着凭证,盘某回忆了一会说。
“补签为什么要把日期提前?开支是否真实?”
“当时到了年底,领导拿来这些说有一笔经费要报出来,以见习人员工资名义造的表,要我把日期按月签。”沉默几分钟后,盘某说出了实情。
“8人无一留有联系方式,到底有没有见习人员?”初步掌握情况后,巡察组找到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江某。
“其实……中心没有安排见习人员。”江某支支吾吾承认道。
“工资发放表是怎么来的?”情况进一步明了,巡察组又请来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吴某。
“我安排办公室人员造了表,再找3人代签的名。”一阵交流之后,吴某放下了思想包袱,敞开了心扉。原来,县融媒体中心争取到8万元大学生见习经费,如果年底还没报账出来,资金就将退回。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某召集党组成员江某、吴某商议,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伪造8名大学生2017年1-10月在融媒体中心下辖电视台实习的协议和工资发放表,将资金套取出来。农历年前,王某又提议,将其中6万元用于发放3人的年终补贴。
以大学生见习人员工资名义套取资金并私分的问题已经证实。根据相关程序,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双牌县纪委监委。最终,因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从一级主任科员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处分,党组成员吴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江某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事件发生后,该中心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规范经费收支。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运行,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双牌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