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愧对我的亲人、我的家人,特别是我的孩子……”2019年8月30日,年过半百的李振波坐在被告席上,他的亲人没有一人到场。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对黑龙江省同江市政府原副市长李振波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剖析。
从第一次收钱时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给多给少都收下的麻木不仁,李振波的腐败之路再次印证了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的道理。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明明掉进了钱眼里,李振波却从不会主动跟人提“拿点钱”,他总以“不好整”“麻烦”“有难度”等各种理由拖延搪塞,使出“拖”字诀的拿手好戏,拖到令人崩溃,拖到让人明白,如果不拿钱是办不成事的。然而,李振波的“拖”掩盖不了他索贿、受贿的事实,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籍,判处有期徒刑12年,活生生把自己也“拖”进了监狱里。
“给多就办,给少就拖。”细数李振波的种种行径,哪里还有一丝共产党人的风范?为了钱,他为人之本,为官之德皆抛得一干二净。其实,类似李振波之流不在少数,随着反腐败的斗争的逐步深入,一大批领导干部相继落马,其共性问题就是官德不正、为政不廉、德不配位。这些人在原则面前破了底线,在诱惑面前缴械投降,本应是造福一方的官员却成了为祸一方的恶虎。
为官之道,德在其首。“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的焦裕禄、“草鞋书记”杨善洲、“把爱人民作为最高境界”的孔繁森、“帮老百姓干活,怎么干都不过分”的廖俊波……我们党从来不缺少立德修身的道理楷模。他们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着共产党人特有的“官德”,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一座亘古不倒的“丰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多积尺寸之功”。可见,立政德的前提就是要修“官德”。党员干部无论何时何地、处在什么岗位、面对什么诱惑,都要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要牢记“心无百姓莫为官,心无人民莫从政”的道理,多谋百姓之事,少想个人之私,当好群众发展的“领路人”,生活中的“贴心人”。
党员干部修官德,就要先锤炼政治品德。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时刻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党中央对标对表、同频共振,切实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党员干部修官德要守“公德”。党员干部要眼睛多往“下看”、少往“上看”,少揽“天线活”,多做“地气事”;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设身处地体解决百姓之所需、所急、所求、所愿。官不觉官、民自为民,才是干群关系的最佳状态。党员干部只有不把自己看做是官,才能真正融入到百姓之中,受到百姓之拥戴。党员干部修官德还要严守“私德”。要牢记“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的古训,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做到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抵制诱惑的“免疫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炫于五色之惑”。
“官德”是为官之本,成事之基。党员干部只有常修“官德”,以德正风、以德塑形、以德立身、以德立威,才能德位相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新田县纪委监委 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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