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镇林管站对此案中被侵占的6237元生态公益林款,涉及的733.8亩林地分划到户,按村民的实际面积重新发放给个人……”近日,麻阳县江口墟镇田家湾村召开了一场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大会,镇纪委书记粟铉在会上宣布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罗胜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违纪事实和处分决定,并公布相关涉案款物的退赔方案。(原载6月16日三湘风纪网)
众所周知,国家下拨的扶贫领域的专项资金,是用来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是党和政府为助贫困户“脱贫摘帽”的,是为贫困户雪中送炭以解燃眉之急的。然而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各类案件看,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频发,扶贫款长期滞留“趴帐”、违规挪用扶贫款、“无中生有”套取扶贫款、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扶贫款等乱象屡见不鲜。
某些理想信念丧失,法治观念淡薄的党员干部胆大妄为,敢把手伸向扶贫领域,伸向贫困户群众的救命钱,导致大量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发挥不了应该有的作用,违背了党和政府的初衷,这样,不仅延缓了一些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让他们不能及时地摆脱贫困;更严重的阻碍了扶贫脱贫工作的稳步推进,从而严重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大大降低了党和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出:“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无不透露着习总书记对于2020年如期全部脱贫的美好心愿。帮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不让一个贫困地区、一名贫困群众掉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打赢扶贫攻坚战,就要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惩不贷。
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责任,更是检验基层干部作风担当的一把标尺。扶贫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功,容不得半点漂浮。搞好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才能防止老问题变种反弹,遏制新问题滋生肆虐,才能对脱贫情况实现动态掌握和管理,才能稳步推进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各级纪委监委就要围绕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抓实监督,从细处着手,重点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政策和扶贫项目落实、贫困退出和动态管理等内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并开展回访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要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专项巡察、专项检查,摸排问题线索、加强案件查处、注重监督实效、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永兴县 王巧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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