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 通讯员 王 晶)“今天的执行很成功,效果好。”郴州市政协委员罗永周对执行法官说。6月28日上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苏仙区人民法院协同执行,顺利交付一套涉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房屋。郴州市政协委员、电视媒体记者应邀见证此次协同执行活动。
2014年下半年,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王某陆陆续续向唐某借款近50万元。借款后,王某未按约定还款并支付利息,唐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2016年9月,苏仙区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唐某借款本金485000元,借款利息87300元,担保人何某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仍迟迟不归还借款,唐某便向苏仙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何某,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为此,苏仙区法院查封了何某名下的一套住宅。随后,经过三次挂网拍卖,该房屋以80余万元的价格被吴某买下。房屋被拍卖了,何某却迟迟不现身,买主吴某也拿不到新房钥匙。 经查实其中原因,执行法官得知,在房屋挂网拍卖过程中,何某私底下将该房屋抵押给了侯某,侯某拿到钥匙后已经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执行法官立即与侯某取得联系,可是侯某不听劝阻,不仅辱骂执行法官,而且执意继续装修该房屋。考虑到这些情况,苏仙区法院执行法官向市中院报请协同执行,强制交付该房屋。 待查看了相关手续后,在市政协委员、电视媒体记者、社区工作人员等人见证下,开锁师傅强行开锁,为房屋换上了新锁。执行法官把钥匙交给了吴某。 “非常感谢你们,否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这套房子。”在新房内,吴某一再感谢执行法官。 ![]() 执行中,开锁师傅强行开锁 ![]() 市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