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黄武将)6月28日,申请执行人谭智宁非常高兴,自己到某网络公司打工的“血汗钱”终于可以拿到了。执行法官告诉他,区委区政府专门安排了司法救助财政资金,他申请执行的劳动报酬款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2403.12元可先行以司法救助金的形式解决。
谭智宁系郴州市北湖区居民,2017年2月应聘到某网络公司打工,工作大半年后,公司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后,他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由某网络公司支付他工作期间的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2403.12元。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公司未自觉履行,谭智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曾经工作过的公司已经倒闭关门,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于僵局。令申请人喜出望外的是党委政府的关怀直抵人心,专门的司法救助金帮他解决了难题。 在决胜执行难战役中,北湖区法院紧紧依靠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向区委提请研究支持解决基本解决执行的问题,专门就执行标的2万元以下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涉民生的执行案件请求安排财政资金予以司法救助。北湖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门研究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关问题,安排1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解决上述案件的执行。北湖区法院及时召开审委会,对各个执行团队上报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研究甄别,坚持涉民生领域,被执行人确无力履行,申请执行人亟需得到救助的标准,讨论通过确定的符合标准的30件涉民生案件以司法救助形式予以一次性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