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诉说】:近日,有网友吐槽称:工作总也做不完,按时下班是奢望,双休日时间被占用,现在已经被生活的压力压弯了腰。●网友‘QQ星’说:“一天最兴奋的时间莫过于下班时间了,可是现在的生活压力让自己根本无法按... 【诉说】: 近日,有网友吐槽称:工作总也做不完,按时下班是奢望,双休日时间被占用,现在已经被生活的压力压弯了腰。 ●网友‘QQ星’说:“一天最兴奋的时间莫过于下班时间了,可是现在的生活压力让自己根本无法按时下班,无休止的加班、加班已经让自己麻木。” ●网友‘劳动力’说:“一天24小时,每个时间段都有我们该做的事情,上班时就应该提高8小时内的工作效率;下班后多一点放松和娱乐,消除一天的疲惫,这样第二天工作才能精力十足。“那些需要加班的人应该反思。能按时完成任务,何必要假惺惺地装着加班,拿非工作时间讨上司欢心呢?那些爱看下属加班的上司也应该反思,上班时间不提高效率,下班后加班,浪费公司的电费,多不划算。” ●网友‘流星雨’说:“谁叫我们是弱势群体呀?加班也要当成是中生活,你看我们通信行业的,没有中秋、元旦、双休日的概念,我们天天没日没夜的干,那些公司所谓的‘领导’根本不体味、关心我们这种生活的苦,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寒冷的冬天、炎热的夏季里我们依然不顾自己的身体来完成那些为他们‘升官发财’所铺设的道路。” 【现实】: 到底是谁动用了你的双休日时间?禁止超时加班的法律规定何以成为空文?动辄被加班、长期超时加班,不仅危害身心健康,还将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有调查显示,我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基层劳动工。很多生产事故都与工人被迫加班加点劳动、超负荷工作造成的过度疲劳有关。近年,以依赖超时加班和廉价劳动力成本来保持企业效益的做法,还成为束缚产业升级的障碍。全国许多地方陆续出现的“用工荒”,是最具说服力的明证。 【法律】: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如因特殊需要,每天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3个小时,且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6个小时。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个完整休息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需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严格按照批复执行。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尽管我国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但在制度落实过程中,这些原本劳动应享受的合法权益,有时变成了一纸空文。联想到前年多时间,富士康接二连三地发生企业员工N连跳事件,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让员工无休止地加班,造成了劳动者加班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有鉴于此, 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赖于完善的保障机制,也有赖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对政府部门而言,就是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有法难依、有令不行的问题。对企业来说,更要加快技术进步,提升产业水平,靠效率而不是劳动时间来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各方共同推动,才能改变当前不合理的“加班型”的生活结构,让劳动更快乐、生活有尊严。(文/许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