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1日,隆回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的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优惠政策终止、严厉禁止会议发放误餐补助费、配备公务用车标准等3个文件正式实施。 为加强公务接待经费、车辆购置运行经费、考察旅游经费等“三公”经费支...
4月1日,隆回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的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优惠政策终止、严厉禁止会议发放误餐补助费、配备公务用车标准等3个文件正式实施。
为加强公务接待经费、车辆购置运行经费、考察旅游经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该县重新制订出台了财政管理制度。从4月1日起,所有县管单位公务接待按程序报分管县级领导审批并执行现金结账;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使用年限超过8年、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之规定;新开发房地产项目所有规费按上级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税金据实征收;公款考察严格控制,所有学习考察必须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各种会议原则上不得发放误餐费、补助费,确需发放的必须经县委常委会研究。 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各县管单位的财政支出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对违规购置车辆、擅自减免税费、未经批准外出学习考察和乱发钱物的单位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人的纪律责任。 (作者:隆回县优化办 谢东海) Tags:严厉 禁止 会议 发放 误餐 补助 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