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经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买卖假冒注册商标劣质卷烟的被告人邓某、许某和熊某被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邓某为谋取高额利润,不计...
近日,经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买卖假冒注册商标劣质卷烟的被告人邓某、许某和熊某被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被告人邓某为谋取高额利润,不计后果,经他人介绍,多次从广州购买多种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后纠集广州至南县的客运司机熊某,由熊某将伪劣卷烟分批运回南县,邓某除在自家超市销售部分伪劣香烟外,还纠集许某将伪劣香烟销售给南洲镇和平街的刘某,销售金额共计12万余元。今年3月,经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依法抓获上述三人,并查扣被告人邓某未销售完的劣质香烟180条,切断了一条跨省买卖假冒注册商标的劣质卷烟的犯罪链条。 (南县人民检察院 文静 张茜) Tags:南县 县三 三名 名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