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更好的地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通过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月3日,南县人民检察院隆重召开了“检察工作联络室成立暨检察工作联络员聘...
为更好的地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通过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月3日,南县人民检察院隆重召开了“检察工作联络室成立暨检察工作联络员聘任”大会。县委常委、政法书记刘安乐,县人大副主任刘舜球,县政协副主席向德怀和15名被聘任的检察工作联络员出席并参加会议。
会上,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余就建立检察工作联络室的重要意义、检察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能和如何发挥好检察工作联络室、检察工作联络员的作用作了专题报告。县人大副主任刘舜球、县政协副主席向德怀充分肯定了南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关注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对建立检察工作联络室和聘任检察工作联络员这一新举措表示赞同,并要求各位检察工作联络员既要当好检察职能的“宣传员”、又要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更要当好信息反馈的“情报员”。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安乐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检察院在全县12个乡镇和3个社区建立15个检察工作联络室和聘任15位检察工作联络员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检察工作联络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发挥好桥梁作用。检察工作联络员既要将检察职能延伸到乡镇、社区等最基层领域,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诉求;而且要将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处理,以发挥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要发挥好监督作用。检察工作联络员不仅自己要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更要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严格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三是要发挥好宣传作用。群众对检察机关、检察职能不熟悉、不了解,这就需要各位检察工作联络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以扩大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接触的范围,提高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和在群众中的社会影响与公信力。四是要发挥好服务作用。检察工作联络员不仅要以服务群众为基础,为群众伸张公平正义;更要以服务法律为平台,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Tags:南县 县人 人民 民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