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裴剑波)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的操作与适用,5月5日,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在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实施规则》,增强了相对... 湖南民生在线讯(裴剑波)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工作的操作与适用,5月5日,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在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实施规则》,增强了相对不起诉工作的可操作性。这是该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实施规则》根据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从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以及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范。一是细化了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范围。该部分以列举的形式明确了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案件类型、具体适用条件以及不得作相对不起诉的具体情形。二是明确了相对不起诉的工作程序。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由公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提出建议意见,经公诉部门集体讨论研究没有分歧意见的,不需经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于案件审查期限届满7日以前报请检察长决定。对于其他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刑事案件,由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提出建议意见,经公诉部门集体讨论后,由分管副检察长于案件审查期限届满10日以前上报检察长决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三是规范了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的相关工作。如进一步规范了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处理和不起诉决定书的送达和告知义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