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检察院召开推进管件管理工作协调会
时间:2015-11-15 10:11来源: 责任编辑:
为顺利推进案件管理工作,4月27日,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政法委、县人大、法院、公安、司法、律师事务所及本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检、法、司及内设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共同做好案件管
核心提示:为顺利推进案件管理工作,4月27日,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政法委、县人大、法院、公安、司法、律师事务所及本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检、法、司及内...

为顺利推进案件管理工作,4月27日,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政法委、县人大、法院、公安、司法、律师事务所及本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检、法、司及内设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共同做好案件管理工作进行协商并取得共识。 协调会上,首先由该院分管案件管理中心的院领导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发言: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案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把握职能,正确履行案件管理职责;三务求实效,全力开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建设;四是明确要求,扎实稳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并积极向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征求对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就案件管理工作改革相关制度法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办公设施建设等,以及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工作细则、操作流程进行了说明。并组织学习了《南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案件管理中心将按照“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原则,规范各项案件集中管理流程监控,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政法各家领导纷纷表示,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会使公安机关、法院及律师等办案发生较大改变,他们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特别是各业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案件管理办的联系协调,主动配合工作,积极协助检察机关推进案件管理工作。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建新指出:案件管理工作是加强执法规范化的全新举措,根据检察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法各家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严格规范操作,积极协调配合,把案件管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实现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而共同努力。 (作者:南县人民检察院 欧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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