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短短4天,两个青年结伙,流窜各地,利用“T”字形工具砸坏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方法,从香烟到现金逢物必取,作案多起。近日,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吕某批准逮捕。 黄某和吕某均系...
短短4天,两个青年结伙,流窜各地,利用“T”字形工具砸坏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方法,从香烟到现金逢物必取,作案多起。近日,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吕某批准逮捕。 黄某和吕某均系广西人,2012年09月11日从老家出发到达湖南后,因手头拮据产生盗窃念头,经过商量后,专门找路边无人看管的小车下手,由黄某负责望风和接应,吕某负责砸玻璃,偷车内的财物。9月13日至9月17日期间,两人窜至宁乡、益阳、沅江、南县、华容等地,利用上述方法共作案5起,盗得挎包、现金、香烟、手表等财物,共计价值25069元。9月18日,两人伺机在南县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示:车主停放汽车时,不要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或后备箱中,以免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造成财产损失。 (作者:南县人民检察院 文静 李頔思) Tags:两男 男子 子结 结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