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睦的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近日,澧县法院甘溪法庭千里奔赴内蒙成功调解了一起婆媳纠纷,让本已出现危机的家庭最终圆满和好。 2010年11月24日我院受理原告欧某某(系婆婆)诉被...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和睦的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近日,澧县法院甘溪法庭千里奔赴内蒙成功调解了一起婆媳纠纷,让本已出现危机的家庭最终圆满和好。 2010年11月24日我院受理原告欧某某(系婆婆)诉被告杨某某(系媳妇)一案,原告向本院申请诉讼保全,经法院查明死者皮某某系乌兰察布市某公司的聘用人员。于2010年11月19日因工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家属与该公司协商,已达成工亡补偿协议,赔偿款为46万元,其中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一切费用。原告作为死者皮某某之母,依法应享有分割赔偿款的权利,现所有赔偿款为被告杨某某掌握,婆媳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已致成讼。法庭认为,原告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当即决定,前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进行财产保全。 当日,我院审、书人员三人即驱车前往长沙,次日抵达北京,嗣后前往离北京500多公里外的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开发区支行冻结了户名为杨某某的银行存款20万元。 返回澧县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关系,了解到原告因儿子的死心情比较沉重,又因为此事与被告多次发生口角,严重影响到家庭的和睦稳定。为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规劝他们以和为贵,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并邀请了当地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劝说他们毕竟是一家人,对于财产的分配不应该影响他们之间的关系,通过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当地村民对法院多次下乡做调解工作也表示了支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湖南澧县法院 刘涛 刘庆华) Tags:法院 婆媳 纠纷 对簿公堂 公堂 千里 调解 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