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个人文学爱好网-湖南民生在线-湖南民生网-湖南民生在线网

当前位置: > 地 方 > 常 德 >

公路局违规道路执法 交通事故致夫妻一死一伤

时间:2015-11-15 09:22来源: 责任编辑:
公路局在道路上违规执法引发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与受害人达成了庭外赔偿协议,澧县法院在承认当事人合法协议的的基础上,最终判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近24万元。 2011年3月8日,被告刘某驾驶小汽车沿国道
  核心提示:公路局在道路上违规执法引发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与受害人达成了庭外赔偿协议,澧县法院在承认当事人合法协议的的基础上,最终判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近24万元。   20...   公路局在道路上违规执法引发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与受害人达成了庭外赔偿协议,澧县法院在承认当事人合法协议的的基础上,最终判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近24万元。

  2011年3月8日,被告刘某驾驶小汽车沿国道由北往南行驶至“澧县洞庭水产批发市场”前时,为避让占用机动车道正在进行超载超限检查的澧县公路局工作人员,车辆越过道路双黄线驶入公路左侧,与夏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后载冉某,两人系夫妻),致使二轮摩托车被撞后又与正在行驶的另一摩托车相撞,造成夏某、冉某受重伤,夏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驾驶机动车越过道路双黄线驶入公路左侧机动车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告公路局上路履行公务未经许可占用机动车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之规定,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本案受害人夏某、冉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损害后果的又一原因。综合本案事故当事人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及其过错程度等因素,刘某与公路局、夏某的违法行为及过错程度对此事故的发生和后果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刘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公路局与夏某共同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冉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其因未戴安全头盔对自身损害后果的造成负有一定责任。事发后,刘某、公路局与受害方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由刘某与公路局分别赔偿受害方11万元、5万元,因刘某驾驶的小车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各1份,法院在承认上述当事人合法调解协议的基础上,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澧县人民法院 印捷)

Tags:交通 交通事故 公路 公路局 违规 道路 执法 事故 夫妻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民生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但请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2、非湖南民生在线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发邮件至fzpd2008@126.com邮箱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删除。

顶一�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