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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撞人致死,肇事者无力赔偿且身患疾病 受害人家属:只想

时间:2020-09-25 11:52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刘艳

  李艳至今都难以接受父亲突然离世的事实。82岁的父亲身体健康,开朗乐观,坚持一个人居住,前不久还跟家人表示,过几年就去养老院生活。

  但一场意外突然而至,半个月前,老人在出门买菜的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撞伤后身亡。四川蓬溪交警曾发布信息,9月11日8时41分,罗某骑自行车在蓬溪县蜀北中路将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撞倒致伤,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后李艳从警方了解到,肇事者罗某67岁,经济上无力赔偿,又有包括严重高血压在内的多种疾病,“拿他没有办法”。

  9月23日,颇为无奈的李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已经咨询了律师,决定要走司法途径“维权”,最终结果交给法院来裁决。“能不能拿到赔偿,是否让肇事者受到处罚,这些都不重要,我要的是法律的正义和一个正式的道歉。”

  事发经过:

  骑自行车撞倒行人,致其受伤身亡

  事故发生突然,附近多家商铺经营者均表示没有看到事发经过。街对面经营日杂店的李大姐回忆,当时看到有人围观才知道发生了事故,“老人躺在地上,肇事者想把他扶起来,但被大家劝阻‘不能乱动’。”

  “当时看到老人还坐起来了,以为事情不大。”旁边一家超市的营业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救护车和交警很快来到了现场,后来才听说老人没有抢救过来。

  

  ↑事故现场。图据网络。

  9月21日,蓬溪交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9月11日,罗某骑自行车从蓬溪县赤城镇南门口向蜀北下路方向行驶。当日8时41分,行驶至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中路梅二超市对面处时将横过公路的行人李某撞倒在地致其受伤,李某经遂宁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现场注意到,事发地为蓬溪县城区一条主干道。沿着肇事者的骑行方向,是一段100米左右的下坡路。监控视频显示,骑自行车的罗某没有走非机动车道,受害人走上了机动车道。

  记者走访:

  受害人为82岁老人,早上出门买菜

  9月23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在事发地周边走访,找到了受害人的亲戚李女士,据其介绍,受害人系其姑父,今年82岁,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定居国外,两个女儿均在成都生活。

  “老人身体很好,性格也开朗。他本来在成都有房子,但这些年过来一直在蓬溪独自生活。”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前不久老人还表示,再过5年就去养老院生活。

  李女士在蜀北中路经营一家窗帘门市,离事发现场大概有100米。李女士说,事发当天早上,老人准备去买菜,在路过李女士门市时还进店里聊了几句,随后去公路斜对面的菜市场,没想到出门几分钟就出事了,“医院检查为脑部出血,最终没有抢救过来。”

  受害人女儿李艳介绍,因为母亲老家在蓬溪,所以父亲喜欢在蓬溪生活。李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放心不下独自生活的父亲,家人曾建议他请个保姆,甚至支持他找个老伴,但父亲坚称自己能够照顾自己。

  李艳表示,父亲有较高的退休金,几姊妹经济条件也很好,本来不放心父亲独居,“好在舅舅每天跟他见面,其他亲戚也一直帮忙照顾,这才同意父亲在蓬溪生活。”

  面临困局:

  肇事者无力赔偿且身患疾病

  李艳从交警部门拿到了事故认定书,也了解了肇事者的情况。李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罗某负主要责任,父亲负次要责任。按照赔偿标准,对方应该赔偿14万多元。但她同时从警方获悉,67岁的罗某家境贫困,有一个养女,无赔偿能力,又患有多种疾病。

  9月23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在离事故现场大约1公里的城郊找到了罗某的租住屋。这是一栋老旧的砖瓦房,一起租住在这栋房子里的还有另外5户租户。其邻居介绍,罗某平时靠种菜维持生计。他开辟了两片土地,一片在租住屋后面,另一片在几公里外的养女家。

  

  ↑罗某在这栋民房租了一间屋子。

  9月23日下午,罗某和老伴在养女家的地里劳动,一直到傍晚6点左右才回家。罗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以前是个石匠,最近两年开始种蔬菜卖,两片地加在一起不足一亩。事发当天,他正好从养女家的土地摘了10多斤蔬菜,装在背篼里放在自行车后架上准备拿回城卖,结果路上出事了。

  

  ↑罗某和老伴。

  罗某表示,事发第二天警方带着他到医院做了身体检查,证实了自己身体有病。在他租住屋的门口,他也拿出抽屉里的药物证实自己有严重高血压及其他疾病。那辆自行车是他几年前买的,邻居称,因为行动不便,多次目睹他骑车摔倒。

  罗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城里租了10多年房子,老家的房屋已经垮塌,无法居住。

  在蓬溪县鸣凤镇真福村,红星新闻记者在罗某老家走访发现,罗某确实多年没有回家,其老宅周围杂草丛生,屋顶已经坍塌,只剩下几堵矮墙。在真福村,多位村民证实,罗某生活困难,腿还受过伤,“头脑比较简单,半路与同村妇女组建家庭,一直没有儿女。”

  受害人家属:

  走法律途径,要一个正式道歉

  罗某的家庭情况让李艳感到无奈。但更让她生气的是,事故发生后,罗某从未主动联系表达过歉意。

  罗某也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在警方协调处理时见到了李艳及其姐姐,当时对方情绪激动,自己没有道歉,事后也担心被对方“缠着闹”,不敢与对方联系。

  “要钱没有,要坐牢帮我把这两个人安排好我也愿意去。”罗某直言自己没有钱赔偿,他说的“这两个人”,一个是70多岁的老伴,另一个是租住在旁边房间的老伴的哥哥。据其介绍,老伴的哥哥没有其他亲人,平时由他照看。

  “目前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赔偿,是否让肇事者受到处罚,这些都不重要了,我要的是法律的正义和一个正式的道歉。”李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知晓罗某的情况后,她已经咨询了律师,准备走司法途径“讨个公道”。

  “也许这样才能给父亲有个交代。”李艳表示,这是自己目前唯一能做的。

  ■律师观点

  肇事者无力赔偿

  可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救助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表示,本案应从两个角度分别考虑法律进程,首先是刑事部分,尽管肇事者因身体原因暂时无法被收监,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并不以是否对其进行收监为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因此,公安机关仍可以对本案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对其审查起诉,法院也可以对其依法予以审判。

  第二、针对民事部分,被害人近亲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在法律程序上可以对民事索赔范围内进行完全的主张,并由法院判决出一个准确的赔偿金额。至于肇事者是否有能力进行实际赔偿,冯骏表示,肇事者是否有实际赔偿能力与其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是可以截然分开的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近亲属还是应当依法予以主张。如果肇事者的确因条件有限无法赔偿,被害人近亲属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救助。

  律师李伟也表示,涉嫌犯罪的,受害方报警,警方应依法受理,确有犯罪事实的应立即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至于说嫌疑人因身体原因能不能收监,那也要走法律程序保外就医,要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摄影报道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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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狗少女回应"逃跑":当时并不知道是狗绳绊倒了老人

  8月17日下午,顺德女孩小欣牵着同村村民家中的一只白色宠物犬上街,然而,大狗突然失控,监控视频显示,大狗在街上飞奔,狗绳绊倒了88岁的阿婆致其受伤,送院后不治,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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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管不了别人怎么看我,我知道他们骂我,他们怎么说我也没办法。”对于女儿的言论,小欣之父有些无奈,“从小到大我都管不了她。”

  8月19日晚,12岁的女孩小欣(化名)和弟弟回到家中时已近凌晨,在他父亲罗旭阳看来,这却是女儿“正常的回家时间”。

  看见有陌生人在家里,小欣下意识拉着弟弟躲进屋里,罗旭阳安慰女儿,让她不要害怕,姐弟俩才慢慢进入客厅。弟弟坐下拿过父亲的手机,打开了抖音。小欣则绕过来客,自己去拿出锅来烧水喝。

  这些天,顺德少女小欣牵狗绊倒老人的事件在网络上吵得火热。对于网络上的指责,小欣在抖音上经常能看到,但她却总说“没关系,无所谓”。但是,小欣的弟弟却告诉记者,“姐姐怕在手机上看到别人说她不好,她害怕”。

  据杏坛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镇里已协调老人家属、狗主及牵狗少女三家进行沟通,老人家属方表示暂不将追究女孩的责任。似乎事件将在此暂告一段落,然而在网络上,围绕该事件的舆论不断发酵。热议大部分围绕着伤人的大狗,另一部分却把矛头指向牵狗的少女。

  单亲姐弟

  顺德罗水市场狗绳绊倒老人事件让当日牵狗外出玩耍的12岁女孩小欣站在了风口浪尖,网络上各种评论铺天盖地而来。

  8月19日晚上7时许,小欣家中依然仅有父亲罗旭阳一人,至于女儿去了哪里,罗旭阳则表示并不知晓。

  “小孩在外面玩,我很少管他们,也没有时间管。”罗父一边喝酒,一边介绍,自己在2013年离婚后,女儿起初跟着母亲,后来才把小孩接回自己身边,这些年自己一个人带姐弟二人。

  罗旭阳是顺德杏坛镇罗水村人,平日里靠给水产档口打工维生。每天他需要凌晨三点出门上班,前往市场分拆、打包、运输水产,回家时常常已是晚上七八点。而罗旭阳也是罗水村出了名的酗酒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平时要是不喝酒,手指都会抖,白酒下肚了才能稍微好点”。

  在罗旭阳家中,一进家门就能看到两排空酒瓶,而儿女则对父亲如此早已习以为常。至于孩子每天什么时候出去,又什么时候回来,罗旭阳表示,自己通常回家后倒头就睡,并不清楚孩子每天晚上回家的时间。

  事件发生后当晚,民警就到访罗家,这些天罗旭阳带着女儿跑前跑后配合民警和当地工作人员的调查。在管教孩子这件事上,罗旭阳承认自己不够负责,平时孩子出去哪里玩,什么时候回家,他通常第二天才知道。

  “我也担心他们俩的未来,但想想自己就这样了,又能怎么办。”说话间,罗旭阳又大口灌下白酒,有人问他是否会生气时打孩子,罗旭阳则反驳,“有时候说她一下,她比我还凶。”

  “接受意外”

  8月17日下午开始,围绕罗水村的舆论风暴,并没有因为老人家属“接受意外”平息。

  据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通报,17日傍晚17:21,在顺德杏坛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过调查,罗水村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生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绊倒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当地也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

  然而,这起“意外”之中的一些画面却被反复放大、播放、传播。视频中,老人几乎被狗绳拉倒,摔了个底朝天,而随后的5秒钟,女孩则缓缓走过老人,短暂停顿后,转身和大狗跑出画面中。

  8月19日,记者走访罗水村了解到,老人、狗主及牵狗女孩皆是本地村民,三家之间互相距离不足五百米。罗旭阳坦承,“我们不认识老人家,和大白狗家也不熟”。事发后次日,老人家属已完成了出殡,家属方也已在杏坛镇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和狗主及牵狗少女家属见面协商,老人家属方表示,“只能接受这个意外,暂时将不会追究牵狗女孩方的责任”。

  而涉事大狗,这些天开始被狗主人关在家中,在19日下午已移交镇里代管。据狗主邻居介绍,这条白色萨摩耶尽管体形较大,有近百斤重,但性格比较温顺,“平日里很少听到狗叫”。至于当日为何突然奔跑,邻里之间则表示并不清楚。

  有邻居透露,狗主家罗生至今没有正式工作,事发后,罗生曾向老人家属表达过致歉的心意。但由于罗生和女孩的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所以最终老人家属才选择了不追究责任。有村民建议罗家给老人家“包一万红包表示一下”,但是,罗生却只是回复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

  据杏坛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镇政府将会做好善后安抚工作,考虑到家属的心情,应家属要求呼吁,网络上不要再进一步扩散传播老人摔倒的相关视频。

  猫狗是“唯一欢喜”

  “害怕,当时很乱,我不知道是白狗绊倒的,我想把狗早点还回去,就走了……”回忆起事发一刻,小欣告诉记者,自己追着狗跑到路边时,虽然看到了老人流血躺在地上,但当时并不知道是狗绳绊倒了老人。

  直至第二天,小欣在村中玩耍时,有大人叫住她,“昨天你的白狗撞了的奶奶,人不在了。”她才得知,事情竟如此严重。

  杏坛镇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镇内派妇联工作人员和社工来到孩子家中,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目前,经过多次协调,发生意外的老人家属方暂时同意,将不会追究女孩责任。

  采访过程中,姐弟二人对于母亲、父亲、学校、同学等大多回答“不喜欢”,而唯一有让他们觉得欢喜的事,就是村口市场的篮球场和街上的猫狗,姐弟二人常常会去球场边看人打球。那天下午,他们在球场门前,小欣牵着的白狗遇到了街上的野狗,白狗追了出去,而她,没有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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