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备受关注的河南永城“醉驾玛莎拉蒂撞宝马”致2死4伤案宣判。主犯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怂恿谭某某逃逸的刘某某、张某某系共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
有消息称,3名被告与3名受害方就该案中的民事部分已达成赔偿协议,伤者王交通将获赔600余万,两名死者家属各获赔200余万。
也就是说,受害方家属在和谭明明方的家属展开一年多的拉锯战之后,最终双方还是和解了。 相信受害方家属在拿到赔偿之后,对被告签署了谅解书,所以谭明明保住了一条命,被判以无期徒刑。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就是还有伤者存在,被重度烧伤的王某某还躺在医院里,伤者需要钱,而肇事者谭明明名下没有钱,钱需要她的家人“自愿”出,所以法律上没办法既重判又让她出钱。她的家人“自愿”出钱的条件肯定是轻判,只要受害者“谅解”了,就可以在原来量刑的基础上轻判。 此外,法庭上还有一句话对谭明明的案情做了这样的解释:“鉴于被告人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 这个结果让不少支持重判谭明明的网友感到失望,“这种人不判死刑真的是便宜她了”。 大家甚至对受害者家属颇有微词,当初你们不是信誓旦旦称不要赔偿,一定要置谭明明于死地吗?怎么现在还是在“钱”的面前低头了。
事实上,在一些出人命的案件中,家属得赔偿,出谅解书最容易受到指责,被认为是拿亲人的命换钱。 好像拿了人家的赔偿,就变得不“纯洁”了,似乎是对不起逝去的亲人。 其实大可不必指责受害方要钱,毕竟人已经死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可以用这些钱,做更有意义的事,哪怕是以孩子名义做一些善事。
刑罚,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还要考虑到对受害人的抚慰。除了钱,还能有什么可以抚慰受害者呢? 所以现在的刑事审判往往会考虑到嫌疑人是否积极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以赔偿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