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雷洋之死引发社会持续关注。5月11日,北京公安局昌平分局发布“情况续报”,带队出警的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也接受了媒体采访。不过,舆论围绕雷洋死因的质疑并未停止。 警方当天出警时,并未携带执法记录仪,用于拍摄执法过程的手机也被打落损坏。从警方控制雷洋到“发现不适”送医这段时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如何能还原整个过程? 关键证据 未佩戴执法记录仪,是否符合规定 昌平警方关于“雷洋事件”的两次通报中,均没有提及出警人员是否使用了执法记录仪。5月11日面对媒体提问时,邢永瑞表示,当时并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因为“便衣打击”,且在夏天不便携带(执法记录仪)。 据北京媒体报道,为规范执法行为,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制定《现场执法记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要求:民警巡逻盘查、调查取证、治安检查、交通管理、消防检查等所有的现场执法行为,都要应用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所有执法细节都要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记录在案,并在24小时内严格备份归档。不得随意删除,以备检查。北京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目前已经升级到第四代,新增了夜视功能,在夜间也可以清晰拍摄。记录仪如拳头般大小,无外挂数据线。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对潇湘晨报记者说,“便衣打击和配备执法记录仪并不矛盾。”邓学平说,执法记录仪很小,携带并不困难,“夹在皮带上都可以”。 当天在现场“控制”雷洋时,邢永瑞用手机进行了拍摄。据警方通报,雷洋在反抗中,“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邢永瑞说,“刚开始是我拿手机,但他(雷洋)有激烈反抗,过程中,我的手机摔在地上坏了。”邢永瑞说,“后面(的执法过程)是让别人录的”。面对媒体记者要求看后面录的这段视频,邢永瑞说“时机合适时将公布。” 雷洋从“车上跳下”到再次被押上车到抵达医院这段时间,在封闭的空间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有无视频等物证还原当时的情况?公布视频的“合适时机”又是什么时候? 如果因为“便衣打击”,使用警制车辆和携带执法记录仪有不便之处,那么规范的流程又是怎样的?使用拍摄器材拍摄下的视频,如何保存? 肢体冲突 雷洋为何请求居民报警“有假警察” 雷洋在被警方控制到最终送往医院期间,据警方通报的情况,双方发生多次肢体冲突。 邢永瑞说,接到举报后,有2名民警、4名辅警约7日晚8点40分左右到达涉事足疗店。晚上9时14分左右,一男子从足疗店正门出来,后证明该男子为雷洋。民警亮明身份,出示证件后,该男子大喊大叫不配合,喊“救命”并试图逃跑,民警将其控制,双方均有倒地。民警徒手将其控制,用时约20分钟。 “激烈反抗”不只是这一次。“雷洋被制服后被带上一辆地方牌照伊兰特汽车,最初并没有给他戴上警戒具,行驶中,雷洋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座,驾驶员被迫停车,雷洋从副驾驶座下去,是正常下车,刚下车没有倒地,脚先着地。” 新京报援引一名目击者的话称,雷洋在被制服到带上车之前,曾大声呼救,并请当地居民报警,称遇到了假警察。 为何雷洋会如此激烈反抗?邢永瑞说民警向雷洋亮明了身份,并依法将雷洋制服。邢永瑞“用自己手机”拍摄的视频,因为手机损坏,数据遭到破坏;由“其他同事”拍摄的视频,暂时未向公众公布。同时,据北京媒体报道,当事区域并没有视频监控。那么,整个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同样的疑问,还有雷洋是如何在两边各有一名民警看管情况下,从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室,迫使驾驶员停车,并从副驾驶座跳下车的? 关于给雷洋戴上手铐的问题,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律师认为,如果事发时雷洋确有反抗和逃脱的行为,民警有权对其采取约束性的强制措施。而目前的关键问题是,民警对雷洋的相关措施“是否超出合理执法的限度”。“比如,如果在雷洋被戴上手铐、已经控制的情况下,还对他进行踢、打,那肯定就是超出限度的。”邓学平说。 案件侦办 昌平警方是否应回避 5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昌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向社会公布。 11日凌晨1点44分,昌平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一条情况续报,称通过对足疗店的一只避孕套内精液的DNA检测,发现系雷洋所留。雷洋在足疗店内支付了200元嫖资,接受了色情服务。 目前,足疗店内多名人员已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雷洋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 在检方已介入情况下,作为当事方之一的昌平警方,能否继续就此事向大众发布消息,是否应该遵循侦查规避原则? 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振宇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雷洋在公安机关执行任务过程中死亡,那相关的公安人员就有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犯罪嫌疑。 “作为嫌疑人,警方无权再接触足浴店女员工等相关证人,也无权再发布有关案情的消息。”王振宇说,案件消息应该由检察院调查后发布,“检察院可能会在鉴定死因之后,决定是否启动对公安人员的刑事立案侦查。” 嫖娼疑云 没抓到现场,如何认定 对比警方提供的情况,以及“涉事足疗女”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的视频,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警方称,雷洋是从足浴店走出来后,被民警盘查的。此外,涉事足疗女称,她为雷洋提供了手淫服务。昌平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高春正介绍,对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了DNA鉴定,能够证实雷洋进行了嫖娼行为。有网友问,足疗女目前已被昌平警方控制,她在电视上“指控”内容的可信度存疑。另外,警方在没有抓到现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避孕套里的精液就是足疗女提供服务后所留。 更多网友认为,雷洋是否嫖娼与如何死亡,不是同一件事。此事更应关注警方在整个执法中是否都符合规范。 延伸阅读 法医:雷洋之死应存在一定诱发因素 雷洋死亡的原因,有待法医鉴定。法医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雷洋身上的伤痕与其死亡有无关系? 雷洋妻子吴女士透露,家属查看尸体时曾发现,雷洋嘴角出血,头部有瘀青。而参与抢救的医生也称,雷洋口腔有少量血性分泌物,右额有局部皮肤挫伤。吴女士说,警方曾向她透露,雷洋之死可能是在反抗中引发心脏病。 是什么原因导致雷洋口腔出血?5月11日,湖南省脑科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邢祖忠分析,雷洋口腔出血可能与三种情况有关:一是呼吸或消化系统异常所致;二是口腔部位受伤形成;三是颅内出血所致。 邢祖忠说:“单纯的心脏病引起口腔出血的,这种情况是很少的。” 目前,雷洋家属正与警方协商,申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尸检。 湖南文成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医学博士伍鸿荣分析,雷洋的猝死,两种原因的可能性最大:一是颅内出血,二是心脏猝死。伍鸿荣说,按照鉴定相关流程,法医对雷洋进行尸检时,应该会将颅腔、胸腔和腹腔打开,“可以看心脏有没有病变,颅内是否出血,呼吸道是否体现突然的呼吸衰竭。” “从他的年龄以及事发情况来看,应当都存在一定诱发因素。外力诱因可形成这一结果。”伍鸿荣分析。 (记者 朱远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