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接到电话说要到县住房保障中心领取一笔退款,因为在外地务工上周才回来,207元测绘费已经收到,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汉寿县委巡察办电话回访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时,收到群众的反馈。2020年6月,汉寿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对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时,接到了群众举报。“听说现在有政策,房屋测绘费由房产开发商承担,不再向购房者收取,可县住房保障中心还在收费。”
巡察组随即来到县住房保障中心了解情况。“我们是向购房人收取了测绘费,但收费是有上级文件的。”县住房保障中心将一份湘发改价服的文件放在了巡察组工作人员面前,翻开一看,文件中的条款明确表述需要收取房屋测绘费。
难道是举报人搞错了政策?为摸清全面情况,巡察组走访了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他们的回答让事情再次变得扑朔迷离:这项测绘费用确实已经由他们缴纳过。巡察组溯源到发文的发改部门。“这项测绘费已经在2019年叫停了,按照新文件规定,新建商品房的测绘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新的政策文件我们当时已经发至县自然资源局。”
“这项测绘费不是由县住房保障中心收取的吗?为什么新出台的文件要转到自然资源局?”巡察组干部有些诧异。“2019年机构改革时,测绘工作的职能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划转到了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工作人员解释到。在走访中,巡察组了解到,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测绘工作的主管部门进行了调整,之后省发改部门直接对应自然资源部门下发了相关文件,但县住房保障中心没有第一时间收到停止收费的通知,所以才导致了重复向购房主收费的问题。
巡察组当即向住房保障中心叫停了该项收费。经查询收费明细,发现从2019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2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测绘业务564宗,共计收费66266元。“必须将违规向564户群众收取的测绘费全额退回。”县委巡察组将问题反馈到县住房保障中心。然而,由于当时收费时仅留下了缴费人的姓名、住址,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加之部分户主长期在外地务工,该问题整改进度十分缓慢。县委巡察办在跟进督导问题整改情况时,提出了更具体的操作办法:通过联系各个开发商、小区物业、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协调三大通讯运营商配合,尽最大可能找到缴费群众的联系方式。“已联系上527名缴费群众,完成退费498户,共退款5.71万元,完成率87%,剩余未退回的系外出务工人员,待返乡后会及时退款,未联系上的将持续跟进。”今年2月,县委巡察办再次上门了解整改情况时,县住房保障中心交出了满意的成绩单。(汉寿县委巡察办 周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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