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雁过拔毛”、优亲厚友……郴州这些人被点名通报! 日前,郴州市纪委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7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桂东县普乐镇东水村党支部书记刘述能工作失职,村文书刘惠香优亲厚友问题。 刘惠香在担任东水村文书期间,于2014年,明知其女儿郭某不符合扶贫对象申报条件,仍违规为郭某办理扶贫建档立卡手续,刘述能同意将郭某纳入贫困户,郭某被列入贫困户并享受了贫困户贷款的财政贴息政策。对此,刘述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惠香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刘述能、刘惠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刘述能、刘惠香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上已退赔。 2、桂东县清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梁名海,清泉镇里地村党支部书记温茂浩工作失职,村委主任包华云优亲厚友问题。 包华云在担任里地村村委主任期间,于2016年1月,明知其胞弟包某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却未在精准识贫复核会议上说明,优亲厚友,包某被评定为贫困户。在里地村村民向镇、村领导反映包某等4户不符合贫困户评选条件时,镇、村干部未及时妥善处理。对此,梁名海作为里地村精准识贫工作组组长,温茂浩作为里地村精准识贫工作组第一副组长,两人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梁名海、温茂浩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华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上已退赔。 3、临武县楚江镇顾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平工作失职问题。 王建平在担任顾村村委原主任期间,于2013年,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将不符合条件的王某签字上报为危房改造对象,王某领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贴0.4万元。2016年12月,王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济上已退赔。 4、临武县汾市镇横山村村委主任唐孝正优亲厚友问题。 唐孝正在担任横山村村委主任期间,于2014年,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优亲厚友,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哥哥唐某签字上报为危房改造对象,唐某领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贴资金1.5万元。2016年12月,唐孝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上已退赔。 5、临武县舜峰镇农林村党支部书记胡国书优亲厚友问题。 胡国书在担任农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3年,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优亲厚友,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哥哥胡某签字上报为危房改造对象,胡某领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贴资金1.5万元。2016年12月,胡国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上已退赔。 6、宜章县岩泉镇洞江新村临时工委副书记、主任王云华优亲厚友问题。 王云华在担任原马头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4年4月,违规将其妻子谭某及儿子王某一家4人列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5年9月,又将其新生的孙女作为新增的贫困人口上报。谭某户5人获得2015年度、2016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2016年扶贫贴息小额贷款5万元并与企业对接成功分红0.2万余元。2017年3月,王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济上已退赔。 7、宜章县玉溪镇政务中心原副主任、民政助理员欧武令,玉溪镇樟涵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贵万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欧武令伙同吴贵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玉溪镇樟涵村村民吴某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万元,其中,欧武令分得2万元,吴贵万分得0.2万元。2017年3月,欧武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其镇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吴贵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济上均已退赔。 上述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均发生在扶贫领域,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在管好用好各类项目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明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纪律,抓紧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对扶贫惠农领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当前,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日前,郴州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桂东县四都镇长青村党员钟积明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案件。 2017年4月7日至8日,在长青村进行村党支部党员、村民代表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前,钟积明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向多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发表现任村主要干部不适合再担任村干部的言论,并推荐郭某等3人为村干部。钟积明的行为干扰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4月14日,钟积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仁县承坪乡承坪村党员樊德明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案件。 2017年3月20 日,承坪村岩下组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推选村民代表时,樊德明强行拿走推选票,并到承坪乡政府大吵大闹,导致重新召开会议推选,影响换届工作的正常开展。4月15日,樊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仁县洋际乡新华村乡村干部在换届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7年3月16日,市委换届风气第三巡察组对洋际乡进行巡察,发现新华村存在“财务清理审计报告不规范、公示不规范、村民代表推选不符合要求”等问题。3月23日,市委换届业务指导组在洋际乡督查时发现,新华村存在“村民代表推选不符要求、换届工作资料杂乱不齐、走访联系党员工作不实、联系该村的乡干部换届工作业务不熟”等问题。4月12日,安仁县换届风气监督第七组对市委巡察组、市委业务指导组反馈的问题再次进行督查,发现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但仍然存在换届工作资料杂乱不齐等问题未整改到位。对此,负责新华村换届选举全面工作的洋际乡党委副书记周海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4月13日,周海鹰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4、资兴市东江街道仁里村换届选举中部分村民代表没有通知到位的问题。 2017年3月10日,仁里村召开村党组织“一推”会议时,没有通知在外务工的村民代表,导致35名代表没有收到参会通知。对此,仁里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黄加平、唐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参会代表超过了应到代表1/2以上,符合开会要求,没有影响会议正常召开。4月16日,黄加平、唐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5、永兴县便江镇灵坎村推选村民代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017年3月17日,灵坎村代家湾组在村民代表补选过程中,违反村民代表推选程序和要求,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直接指定村民代表1名,直接在19张原始选票上填写该代表姓名。对此,镇换届指导监督组曹小东、邝良志指导监督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党支部书记代彦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副支书陈文德、村主任代细忠、计生专干曹成香、村会计陈昭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代家湾组组长代林金负有直接责任。4月14日,代彦军受到诫勉、通报处理,代林金受到通报处理,曹小东、邝良志、陈文德、代细忠、曹成香、陈昭和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放过,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来源 林邑城事-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南国郴州网-郴州市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