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永州市地税局获悉,近日,该市宁远县地税局查结一起重大发票违法案,查补税款、罚款365.1多万元。 2015年12月,宁远县地税稽查局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体基建工程由某建筑公司“包工不包料”建设,却只有材料发票进账,未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同时,存在“营改增”以前白条支付监理费、勘探设计费、运输费以及其他服务费的情况,共计发生发票违法金额6188万元,涉及税款364.2万元。(湖南日报 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于磊 王剑虹) |
24日,记者从永州市地税局获悉,近日,该市宁远县地税局查结一起重大发票违法案,查补税款、罚款365.1多万元。 2015年12月,宁远县地税稽查局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体基建工程由某建筑公司“包工不包料”建设,却只有材料发票进账,未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同时,存在“营改增”以前白条支付监理费、勘探设计费、运输费以及其他服务费的情况,共计发生发票违法金额6188万元,涉及税款364.2万元。(湖南日报 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于磊 王剑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