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高举党旗,遵守《党章》,弘扬正气,模范执行上级决议;勤于学习,苦练本领,勇于实践,着力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竭力多办利民之事;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筑牢防线,常怀律己之心;立足岗...
“高举党旗,遵守《党章》,弘扬正气,模范执行上级决议;勤于学习,苦练本领,勇于实践,着力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竭力多办利民之事;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筑牢防线,常怀律己之心;立足岗位,争创佳绩,促进和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拔高标杆,夯实基础,推动发展,合力建设美丽沅陵!”6月23日上午,沅陵县千名书记和万名党员在龙舟广场面对党旗,在数万名群众的监督下,庄严作出上述公开承诺并在承诺条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如何找准载体,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沅陵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广大党组(党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在推行承诺制过程中,党组织按照有什么能力就办什么事、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的原则,对一般党员,按照自愿提出、党支部协调的原则,结合岗位职责、能力大小和自身特长的实际作出承诺,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在发挥特长、为单位和群众办一至几件实事上作出承诺;没有特长或年老体弱的党员,主要在严格自律、力所能及帮助村民等方面作出承诺。 为确保公开承诺落到实处,该县普遍实行党支部审核把关制,并以建立公开承诺专栏、召开党员大会或群众大会通报、广播宣布承诺事项等形式,把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此外还将承诺人、承诺事项、承诺措施、承诺时限等列入承诺备案表中,指定班子成员、群众代表作为监督人,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