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月23日上午,蓝山县塔峰镇和平村全和英拿着感谢信来到了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紧紧地握住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高满荣双手,十分激动地说:“感谢县检察院的同志,我终于拿到了民事赔偿款。” ...
2月23日上午,蓝山县塔峰镇和平村全和英拿着感谢信来到了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紧紧地握住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高满荣双手,十分激动地说:“感谢县检察院的同志,我终于拿到了民事赔偿款。” 2009年,全和英因砍伐园子里的一棵柑子树与邻居廖德弟发生纠纷,廖德弟将全和英打成轻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县、市一、二审法院判处廖德弟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决廖德弟赔偿全和英医疗等费用59850元。被执行人年事已高,且名下又无任何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刑满释放后就逃避到它乡,致使受害人全合英申请蓝山县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未能够到位。全合英由此踏上长达三年多的维权之路,先后到省、市、北京上访。村、镇、县和司法机关多方调解,做工作,但事情还是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2011年10月,受害人全合英拿着省政法委、省高院、省人大信访办等部门开具的信访接待介绍信来到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反映了有关情况,请求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执行工作。该案受到县检察院的高度重视,检察长唐筱勇等领导与办案干警认真分析、核实执行困难症结,制定和解息诉、监督执行方案。一方面与法院沟通、协调,依法向法县院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认真依法执行或者给予司法救助。另一方面深入双方家庭,讲故事、打比方,以案释法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双方进行耐心和解工作。经多方努力该案于2012年2月15日得到终结,全和英领取了45000元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和解赔偿款,满含热泪地郑重承诺不再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了。 (作者:黄大庆 徐君林) Tags:检察 检察院 执行 监督 效果 效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