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林业主管部门素有“森林卫士”之称。而有些“森林卫士”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丢失原则和正气,蜕变成了“森林蛀虫”。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被告人郭某某作出了有罪判决。 经查明:郭某某在担任林业站...
林业主管部门素有“森林卫士”之称。而有些“森林卫士”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丢失原则和正气,蜕变成了“森林蛀虫”。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被告人郭某某作出了有罪判决。
经查明:郭某某在担任林业站站长期间,在给木材老板席某某办理采伐手续时,在明知超越林业站的设计权限范围,仍决定为席某某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并收取席某某的好处费两千余元。 (作者:黄运东) Tags:昔日 森林 卫士 蛀虫 |